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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不仅事关意识形态自身的发展,更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党的执政安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着眼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意识形态风险挑战,反复强调“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我们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并就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方向性、战略性问题做了安排和部署。
党中央先后召开了包括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出台了包括《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从根本上扭转了意识形态领域一度出现的被动局面,使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形势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改变。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树欲静而风不止。面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民主、人权、宗教等领域不断挑起的事端,面对各种错误思潮引发的负面舆情,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认识,始终把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重要战略位置常抓不懈。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原则不动摇。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这为新时代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各种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上,要把是不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能不能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成熟、能否委以重任的重要标志。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了更好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出台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政策法规依据。法规的严肃性在于执行。必须按照法规要求,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防止给错误思想观点传播提供渠道。
着力提高各级党委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意识形态工作是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谋划、强化协作。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不断提高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
作者:夏云
编辑:高海涛